2005年7月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股神牛皮吹破卷走千万巨款
李京华

    据新华社 被人誉为“金融皇后”“股神”的于湖,在许多人眼里是股票、期货操盘高手。这个今年53岁的北京退休工人在短短7年内诈骗180余人1600余万元。
    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日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于湖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。
    法院查明,于湖于1997年至2003年12月间,以通过证券、期货交易为他人理财为名,谎称集资无风险,允诺给付高额回报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,骗取胡某、李某等180余人集资款共计1600余万元。
    案发后,公安机关追缴其赃款52万余元和汽车等款物。案件审理期间,其家属帮助退赔20万元,另有部分参与集资人员将其给付的利息退交法院。
    于湖供述,从1997年开始收取他人资金帮炒股,后来挣钱了,找自己的人就多了。当时她付的利息是120%,之后股市下跌不好做了,利润就越来越低。从2001年开始,自己再没买过股票,但付投资人利息。因为股市下跌前给自己钱做股票的人找自己要钱,自己当时没有钱,所以就继续收取其他人的投资款还要钱的人。为了让投资人相信,自己还专门与投资者签了零风险合同。